徐州调整市区住宅保证方针有关规范为进一步扩展住宅保证覆盖面,下降住宅保证准入约束,实在处理市区中低收入家庭、新工作大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宅困难,日前,我市调整市区住宅保证方针有关规范。
调整市区户籍住宅保证家庭收入线规范
低保、特困(困难)家庭规范以民政部门和市总工会确认为准。
将市区低收入住宅困难家庭规范从人均月收入低于1549元调整为1679元;
中等偏下收入住宅困难家庭规范从人均月收入低于2065元调整为2239元。
调整市区户籍住宅保证家庭租借补助发放规范
按建筑面积核算,低保、特困(困难)家庭补助规范由原14元/平方米调整为15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补助规范由原10元/平方米调整为12元/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补助规范由原6元/平方米调整为9元/平方米。
租借补助保证面积规范(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坚持不变。补助额度依照住宅困难家庭现住宅面积与保证面积规范的差额和每平方米租借住宅补助规范确认。
调整市区新工作和外来务工人员准入规范
将新工作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或住宅公积金交纳期限调整为在市区接连交纳满6个月。此次调整后,其他事项仍按住宅保证原有关方针规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