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10月,太原的甄先生被太原我国中铁诺德城楼盘“交两万抵三万”的优惠招引,在该楼盘售楼部交纳了两万元“团购费”,对方许诺,假如不想要可随时退款。回家后,甄先生多方探问之后发现,其购买的房子并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归于五证不全的房子。甄先生和家人商议后决议退款,但是时刻长达2个多月,钱还没退回来。
近来,据都市110音讯,记者前往我国中铁诺德城楼盘采访此事,售楼部采访一圈,没有一点负责人出头回答此事,工作人员不是扭头就走,就是说自己是新来的。售楼部职工宣称让甄先生找其时出售的人,房子找谁买的现在就找谁去,他们解决不了。随后,记者在太原市房管局查询到,甄先生购买的我国中铁诺德城楼盘12号地块上的房子,的确未获得预售答应。
职业律师表明:依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子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就出售房子的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期望相关主管单位实在负起监管责任,莫让违规开发商打乱房地产的健康营商环境。购房者也需擦亮双眼,不要被所谓的贱价和活动所引诱,也不要为了所谓的户型、楼层等提前预定并交纳认购金等,坚决抵抗“五证”不全的项目。
归纳:我国质量报山西、都市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