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东莞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告诉,下调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流动性调理系数,东莞公积金借款可贷额度再次下调。
东莞住宅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自本年9月发作显着的改变,且个贷率已接连3个月(9月75.25%、10月76.83%、11月78.81%)保持在同一区间(75%<个贷率<85%),依据《关于按月发布住宅公积金个贷率有关事项的告诉》(东公积金通〔2015〕5号),2020年1月起履行相应的流动性调理系数,由现行1.1下调为1。(注:借款人可贷额度套用的流动性调理系数,以向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体系递送借款请求登记时所对应的流动性调理系数为准。)
专业数据看不懂,举例说明公积金借款可贷额度下降起伏。
例如,市民A公积金账户余额为5万元,缴存时刻5年(缴存时刻系数对应为2),月缴存为1000元(收入调理系数对应为11),那流动性调理系数调整前后,经过可贷额度核算公式核算,他可请求到的借款额度状况如下:
调整前:5×(2+11)×1.1=71.5万元
调整后:5×(2+11)×1.0=65万元
调整后可贷额度下降6.5万元。
【见习记者】吴擒虎
【通讯员】裴家宏
【作者】 吴擒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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